危废处置中心2023年度活性炭采购项目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1.1 本项目比选人为成都金年会金字招牌信誉至上有限公司,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意向的潜在比选申请人参加本项目比选活动。
1.2 本项目为企业自主比选项目,比选组织形式为自行比选。比选人选择的比选代理机构是 / 。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比选范围:成都金年会金字招牌信誉至上有限公司生产所需活性炭,比选控制总价为 1178106.67元(含税13%), 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2.2 计划供货期:暂定1年;具体供货时间及供货量以公司采购订单通知时间为准。
2.3 交货地点:四川省成都危险废物处置中心(成都市龙泉驿区山泉镇万兴社区2组88号)。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
(1)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生产本标段采购货物资格的企业。
(2)信誉要求:不存在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3.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参选)情形,证明材料为:参选函;
(3)财务要求:近3年(2020年-2022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无连续亏损,证明材料为:参选函;
(4)类似业绩要求: 2020 年1月1日以来共具有不少于3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 单个合同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的活性炭供货业绩,证明材料为:附合同复印件和该合同的任意一次交易发票复印件;
(5)其他要求:本次比选不接受代理商参选。
3.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4 各比选申请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参选,可中选的标段数量为1个。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 2023 年 7 月 21 日至 2023 年 7 月 2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 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在成都市锦江区东较场街57号成都金年会金字招牌信誉至上有限公司4楼法务合约部或通过邮箱获取的方式领取比选文件。
4.2 领取比选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① 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盖章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留复印件,出示原件);
② 比选申请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留复印件,出示原件);
注:1、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比选申请人鲜章。
2、以上所有资料均需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如潜在比选申请人未提供合格的资料和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的,视为报名不成功,由潜在比选申请人承担相关责任。
4.3 比选文件邮箱获取方式:由被委托人在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内将4.2条所述资料的彩色扫描件(JPEG版或PDF版)发送至邮箱:1028393223@qq.com(邮件发出后,需以电话方式告知比选文件领取联系人)(注:电子邮件正文应填写获取“危废处置中心2023年度活性炭采购项目(XRHK/BX-2023010)”比选文件信息),超过规定时间发送的资料将不予受理(以邮件收到最晚时间为准)。
4.4 在收到上述合格资料后 2 日内将比选文件PDF版(彩色扫描件)发送至“领取比选文件登记表”中登记的邮箱。由于潜在比选申请人不提供完整的报名信息、邮箱或地址而未收到比选文件的,由潜在比选申请人承担相关责任。
4.5所有领取了比选文件的潜在比选申请人均需以邮件的方式告知是否成功收到比选文件,超过24小时未回复的视为自动收到,由于潜在比选申请人提供的收件邮箱地址错误导致未收到比选文件的,由潜在比选申请人承担相关责任。
4.6 比选文件获取联系方式:
联系人:吕老师
联系电话:028-63216056-8017
邮箱:1028393223@qq.com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8月 4 日10时 00分,地点为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交易平台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1080号天府世家一号楼万象南路侧门二楼)。
5.2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 《四川建设网》(网址:http://www.sccin.com.cn/)、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网址:www.cdenvironment.com)、成都金年会金字招牌信誉至上有限公司网站(网址:/) 上发布。
比 选 人: 成都金年会金字招牌信誉至上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锦江区东较场街57号
联 系 人: 吕老师
电 话: 028-63216056-8017
领取比选文件登记表
项目名称 |
危废处置中心2023年度活性炭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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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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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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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领取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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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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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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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部分由比选申请人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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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由比选申请人负责,如果报名后公司名称与内容发生变动,应及时与代理机构联系更正,标书信息与报名信息不符,一切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自行负责。
资料领取人(签字): 比选申请人(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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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